为了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,提升干警的安全防范与应急技能,7月25日上午,纳溪法院开展消防应急演练,纳溪法院院长何猛担任总指挥,全院干警和物业公司一百余人参加演练。
按照演练方案,上午8点30分,何猛宣布演练开始。当天演练模拟的是纳溪法院一楼某处发生火点,发现火情干警立即报告法警队长,微型消防站功能立即启动,消防站人员火速赶到现场灭火并组织人员疏散,十分钟后,火被扑灭。随后,在演练现场,由行装科组织模拟了警车自燃等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,并就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进行讲解,指导在场干警现场操作。
隐患险于明火,防范胜于救灾,责任重于泰山。通过演练,强化了全院安全意识,检验了安全应急处置能力,提升了干警消防技能。演练结束后,纳溪法院随即更换了警车车载灭火器15个,并对消防设施再次进行了复查。
罗向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