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纳溪区人民法院法官联合街道社区力量,成功调解一起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。
原告认为被告方安装的保险窗及雨棚严重影响其房屋采光,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。
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,主动走进社区查勘现场。经查,原告和被告系纳溪某高层电梯公寓的住户,双方在同一楼层相邻而居。原告的卧室与被告的客厅相邻,被告方在其客厅阳台处安装了保险窗和雨棚,确实遮档了原告卧室窗户。经与其他楼层未安装保险窗及雨棚的同户型比对,发现原告卧室的采光确实受到了一定影响。双方为此已发生多次争执,邻里关系较为紧张。
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纠纷如硬性判决不利于邻里和谐,也不能解决根本矛盾,遂联系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及社区,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案件调解。
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被告方认识到自身的行为确实对原告造成了一定的不当影响,主动提出对保险窗和雨棚进行改装,该案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。
蔡利霞 费德芹